歐姓房東出租套房給吳女,卻在套房加裝鋁窗,瓦斯熱水器也沒有強制排氣功能;吳女後來多次洗澡昏倒,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卻被拒;前年間,吳女與王姓男友共浴,因熱水器瓦斯燃燒不完全導致情侶雙雙中毒身亡。王男父母故向房東求償,台北地院審結,判房東共應賠償王男父母共453萬餘元,可上訴。
至於歐姓房東刑事責任,一、二審均被判刑1年,已上訴三審。
王男父母主張,房東明知在套房陽台加裝鋁窗,會影響空氣流通,且瓦斯熱水器也沒有強制排氣功能,仍把套房、熱水器提供給吳女使用,吳女2016年曾致電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,卻被房東拒絕,直到2017年2月26日晚間,吳女與兒子共浴,因熱水器燃燒瓦斯不完全,導致一氧化碳無法排出,害吳女與兒子身亡,故索賠扶養費、喪葬費、慰撫金等共847萬餘元。
房東認為,王男父母名下有足夠財產,並非無法生活,故不能求償扶養費,且他的財產被假扣押,才未能與王男雙親和解,另王男雙親求償精神慰撫金過高,應酌減;房東也說,情侶未妥善整理套房陽台衣櫃與雜物,導致窗戶遭遮蔽,影響空氣流通,同時未敞開鋁窗,導致事故發生,故情侶也有過失。
法官認為,房東改裝動力熱水器、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裝排氣管、排氣風機都不難,卻未改善,已違反消防法,應負賠償責任,且依證人所述,吳女生前確實有說:常常在冬天洗澡洗到昏倒,懷疑熱水器出問題,請人來看說要裝強制排氣,但打電話給房東,房東卻只願意付修熱水器的錢,不願意加裝強制排氣。
法官考量,房東應負9成責任,故判賠453萬餘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