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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(活動)速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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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7-22 
密閉陽台裝熱水器 房東得賠11萬

三年前一名馬來西亞陳姓商人租下台北市士林一間公寓,卻發現廚房與臥室陽台都裝了熱水器,擔心通風不良,會有一氧化碳中毒的疑慮,請求女房東改善竟然遭到拒絕,氣的提告終止租約,還要女房東退租押金、賠償他搬家費用。士林地院認為女房東提供的房子危及生命安全,判她賠11萬餘元定讞。

一氧化碳中毒時有所聞,卻有壞心房東不顧房客安危,違法裝設熱水器。三年前一名陳姓外商花了3萬2000元租下台北市天母這棟4樓公寓,發現熱水器雖然裝在陽臺,但被氣密窗包覆,排氣管也十分簡陋,恐怕有一氧化碳中毒的疑慮。外商要求房東改善,得不到回應,只好另找新家,同時提告要求房東賠償改租他處的費用。

民眾:「這個是大家的...,整棟都會有危險(安全的問題),如果真的出問題,我們大家都有觀念了。」

法院找來消防員作證,確定熱水器不符合消防法規,已達到危害房客生命安全,法官判房東得賠償11萬元。而熱水器最好裝在室外通風地方,若有空間問題得裝在室內,得請合格技師加裝強制排氣管,才不會造成一氧化碳外洩問題。

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專委許志敏:「房東一定要請合格安裝技術士來安裝,如果說沒有的話...,擅自請沒有合格的技術士來安裝,是會被處以1到5萬的罰鍰。」

還好陳姓外商機警,及時發現熱水氣安裝有問題,免於讓自己陷入中毒危機。而消防員出面作證,幫房客打贏官司,也成為司法罕見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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